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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忠臣与李晓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
原告:齐忠臣,男,1964年10月8日出生,住北京市大兴区。^_*被告:李晓方,男,1980年11月22日出生,住河南省平顶山市。原告齐忠臣与被告李晓方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7年9月30日立案受理。2017年11月13日,原告齐忠臣经本院合法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。^_*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、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,裁定如下:本案按齐忠臣撤回起诉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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